中国香港

香港是亚洲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中心,其专利事务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(IPD)管理。

专利保护在香港

香港是亚洲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中心,其专利制度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(IPD)管理。该制度采用与中国内地及英国申请密切相关的“再注册”机制,并于2019年引入了原授专利(OGP)制度。

申请人可受益于香港健全的普通法框架、国际认可的执法机制,以及其作为中国内地与全球市场之间战略桥梁的独特地位。

为何选择在香港申请?

香港(截至2023年中期人口约750万)是全球领先的金融中心之一,也是通往中国内地的门户。
稳定的法律体系和自由的信息流动,为商业信心提供有力支撑。
绝大多数商品零增值税且无关税,对于从事许可、特许经营和技术转让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极具吸引力。
拥有广泛的区域及全球贸易与物流连接优势。
针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实行优惠企业税率,从而提高创新者的税后收益。
低成本的再注册制度,是亚洲地区最具性价比的专利体系之一,特别适用于来自欧洲(指定英国)、英国或中国的专利。

香港专利制度概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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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专利注册的政府机构
专利注册由香港知识产权署 (HKIPD)负责管理。
专利审查
官方语言
中文和英文

香港专利申请统计数据

来源:香港知识产权署
主要国际条约
巴黎公约
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(TRIPS)

专利类型

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,为发明人的创新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专利类型
期限
备注
标准专利(R)(再注册制度)
自申请日起 20 年
通过重新注册英国、欧洲或中国的专利获得授权。
标准专利(O)(原授专利制度)
自申请日起 20 年
自2019年12月起可直接申请,由香港知识产权署进行实质审查。
短期专利
自申请日起 8 年内
授权迅速,仅在执行时进行审查。

重要审查期限

香港是亚洲领先的知识产权中心,拥有透明、高效且与国际接轨的专利制度。
事项
截止日期
记录请求(第一阶段)
自指定中国、欧洲或英国申请的公布日起 6 个月内
注册与授权(第二阶段)
自指定中国、欧洲或英国申请的授权日起 6 个月内
巴黎公约
自最早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
实质审查
自最早优先权日起 3 年内
分案申请
在申请待决期间,随时允许提交自愿分案申请

申请前宽限期的适用性

对于因明显滥用而针对申请人或发明所有人的披露,或由申请人或发明所有人于规定展览会或会议上展示而进行的披露,可享有 6 个月的有限宽限期。

申请形式要求

香港原授专利(O)申请

文件/操作
是否必需?
提交截止日期
是否需要认证/合法化?
是否可延期?
授权委托书
不需要
-
-
-
申请文件的中文或英文翻译
是
提交申请时
不需要
不可延期
需要经认证的优先权文件
是
自最早优先权日起 16 个月内
-
-

香港标准专利(R)申请

文件/操作
是否必需?
提交截止日期
是否需要认证/合法化?
是否可延期?
授权委托书
不需要
-
-
-
提供中英文标题及摘要
是
提交申请时
不需要
不可延期
需要经认证的优先权文件
不需要
-
-
-

可授予专利的客体

不授予专利的客体包括:
科学发现、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。
商业方法和方案。
信息展示。
人类或动物的治疗方法。
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发明。
其他注意事项:
申请人应仔细起草权利要求书以避免被排除,特别是在金融科技、软件和生物技术领域。
近期程序更新可能需要向当地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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